一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。
二、负责向上级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,负责项目前期阶段上级部门、各政府职能部门和专业审查机构的各类批复;
三、负责编制年度基建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。
四、负责组织工程代建、设计、勘察、施工、监理等各项招投标工作。
五、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:编制设计任务书、办理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、合同签订等。
六、参加项目的技术交底会议。
七、负责办理征地拆迁等报批手续、协助完成三通一平。
八、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(办公室工作、人事、工资、离退休人员工作)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