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主要职责

基建规划处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,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编制与学校学科建设和事业建设相协调的学校建设总体规划,为学校师生员工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提供空间和硬件设施的保障。基建规划处履行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
1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相关政策、法规,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并严格遵照执行;

2按照学校确定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,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、编制基建计划、并办理项目报批手续;

3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;落实项目前期阶段上级部门、各政府职能机构和专业审查机构的各类批复;

4、负责工程项目各项招投标,办理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,做好“三通一平”等各项开工准备;

5做好建设项目安全、质量、进度和投资的全过程管理,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和交付使用手续;

6负责基建项目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编制、归档等工作,办理有关移交手续;

7、负责建设项目的数据统计,配合校相关部门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入账。

8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